為貫徹落實環境保護部和國家質量監督檢驗檢疫總局《關于開展第二次全國污染源普查生活源鍋爐清查工作的通知》要求,2018年1月12日,青海省環保廳、省質量技術監督局聯合下發了《關于認真開展青海省第二次全國污染源普查生活源鍋爐清查工作的通知》(以下簡稱《通知》),對全省的3800余個生活源鍋爐開展清查工作。
《通知》明確了生活源鍋爐清查的對象、范圍、內容和工作時間進度安排,強調各級普查機構、成員單位以及普查團隊的職責分工。《通知》要求,各市(州)普查辦要加強組織領導、迅速安排部署、加強培訓指導、扎實開展生活源鍋爐清查工作,確保清查工作質量。(青海生態環境廳)